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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10(1221)【走长江】黄石西塞山:“检察真心”打动人心

2016-07-10 检察日报 鄂检在线

打着手电筒,穿着雨衣、套鞋,走在泥泞的栗子湖岸边,认真观察着水位和湖堤的有关情况,不时做着记录。7月6日凌晨1点半,黄石市西塞山区新港村出现了一支16人的“巡堤队”,而这支“巡堤队”中有三名检察干警。


西塞山区检察院干警在巡堤


近日,梅雨期第四轮强降雨袭扰黄石,持续强降雨天气已造成黄石辖区河流、湖泊、水库内涝,防汛形势严峻,次生灾害风险等级高,目前黄石已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西塞山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了由检察长王晶任队长、全院27名50岁以下男干警为队员的抗洪救灾突击队,第一时间奔赴抗洪防汛抢险一线。


该院干警正在研究巡查方案


7月2日下午,王晶与部分应急小分队成员来到临江社区,了解最新汛情灾情,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搬运防汛物资、排除安全隐患。


王晶与社区干部群众一起冒雨搬运防汛物资


7月5日,西塞山区防汛指挥部紧急会议召开后,该院抗洪救灾突击队成员来到大冶湖东陲的河口镇新港村栗子湖边。检察干警们轮番上阵,值班、巡堤、发现管涌、标记、报告、协助民兵突击队堵塞险情……栗子湖湖堤仅1米宽,暴雨过后,路面泥泞湿滑,巡堤队员们一路踉跄前行,完成8公里的往返巡查需要2个多小时。检察干警24小时在这里负责巡防值守、抢险救灾、转移群众等各项工作。

在此前的6月24日,《检察日报》“走长江·说检察·看发展”采访组来到西塞山区检察院采访时,虽然也有持续降雨,但防汛形势并没有如此严峻。记者看到的景象,就如诗中的描绘:“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在洪灾面前的检察担当,也在西塞山区检察院方方面面的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 

西塞山在历史上因吴头楚尾的地理位置和险峻的地形集古战场和风景名胜于一身。从东汉末年到新中国成立前,发生在这里的战争达100多次,文人雅士观赏西塞山晨曦暮色述志言情的诗词近百篇。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文化底蕴,让西塞山区检察院带给记者很多不一样的“惊喜”,也让记者深刻感受到当地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真心真意”。  


“三访融合”待群众尽心

  

西塞山区检察院的办公楼只有三层,楼内是回廊式结构,独具特色的布局让办公区四通八达,透明的落地窗和满目的绿植,给记者的第一感觉是心宽和舒畅。

  

更让记者惊喜的是,在每个部门的办公室墙上,都挂有内容清晰、简单易懂的办案流程图。据该院检察长王晶介绍,这些流程图不仅让到访群众对检察工作一目了然,也时时刻刻提醒检察干警要注重办案规范。

  

在该院的受理接待中心,“规范”仍是记者的第一感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律师接待、公诉案件受理信息查询等窗口依次排开,并公开了来访须知、检察长接待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等内容。记者注意到,检察长接待室与受理接待中心仅一门之隔,是距离这里最近的办公室。“三访融合法”就是该院在接待来访群众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工作指南。


在西塞山区检察院滨江新区法律服务站,检察官接待一名来访群众,并向对方讲解与举报宣传、检察职能相关的法律知识。


据介绍,所谓“三访融合”,是指专职接访、领导带访与轮值接访相融合,基层接访、邀约座访与定向约访相结合,个案回访、包案督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在办理熊某信访案时,该院的“三访融合法”就发挥了非常有效的作用。

  

2014年5月,身患癌症的熊某来到西塞山区检察院反映,自己被邻居的儿子石某打成轻伤,但是侦查机关没有及时对石某作精神病鉴定,导致无法立案。西塞山区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后,在个案回访中,熊某仍认为自己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该院诉讼监督部门的分管副检察长刘红包案督办后,得知熊某的诉求症结并不在于追究石某的刑事责任,而是要求解决邻里之间的紧张关系和获得伤害赔偿。但是,石某家经济非常困难,确实没有能力赔偿他。“为此,我们与社区居委会、民警一起召开了一次协商会,给双方家属做思想工作,促成他们达成了刑事和解,化解了矛盾纠纷。此外,考虑到熊某的实际情况,我们为他申请了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他非常感激。”刘红说。  


服务非公经济换企业安心

  

车子穿行在西塞山区的街道,各种企业的指示牌高悬在路边的灯柱上。据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豫军介绍,辖区的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主要包括化工、模具钢、医药和建材等类型。


6月24日,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当地一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


今年以来,最高检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以及湖北省检察院“鄂检十条”制定发布后,在从“文件”到“实践”的转化中,西塞山区检察院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表明保护招商引资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前不久,西塞山区发生了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张某在公司实际负债1亿余元难以经营的情况下,假称公司即将上市,授意财务主管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将公司外债缩减为6500万元,诱骗文某将1亿元入股该公司。随后,张某仅用40余天就将这1亿元挥霍一空,给文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由于案情复杂,我们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强化前期侦查取证。此案报捕后,因对办案流程不了解,迟迟没有得到检察院批捕消息的被害人对检察工作产生质疑。”王晶告诉记者,因联系方式向群众公开,审查期间他收到了被害人发来的短信。

  

记者看到,今年4月23日,被害人文某发来对办案工作质疑和不解的信息。王晶很快回复信息告诉他,检察机关会严格依法办案,请他放心。4月25日,王晶主动发去信息,告知文某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并再次强调依法办案、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要相信检察机关,有问题可随时来检察院反映。在文某回复的信息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感激之情。  


监督虚假诉讼让当事人放心

  

“除服务非公经济外,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也是我院长期以来的工作重点。”在采访过程中,王晶频频“抛出”院里的工作亮点。

  

据记者了解,西塞山区检察院在打击虚假诉讼中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机制,对在其他检察业务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诉讼线索及时移送诉讼监督部门,同时对在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其他业务部门。


6月24日,西塞山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门检察官正在讨论一起涉嫌虚假诉讼案。


今年2月,该院接到群众郭某的举报。郭某称自己是广东佛山一起火灾事故的受害人,法院判决被告斯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后,斯某拿到了保险理赔款也迟迟不赔偿。后来郭某得知,斯某竟然在西塞山区成为了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郭某认为,斯某很可能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转移钱款。

  

该院检察官初步调查后,发现斯某在广东佛山是两起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被告。而且,正如举报人所说,他也是西塞山区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同时,检察官发现,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全是斯某的亲属。在时间点上,佛山的两起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起诉后不久,4起借贷纠纷案的原告便迅速向西塞山区法院起诉,案件很快以调解方式结案。

  

“这些都是虚假诉讼案件具备的典型特征。为了进一步确认虚假诉讼事实,我们从书面审查转到外围的实地调查,前往南海区法院、当地保险公司、工商局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资金往来银行,调取了斯某的两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裁判情况、火灾事故损失的保险理赔情况、斯某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所有银行资金往来凭证等证据。”诉讼监督部门检察官詹建国说,“我们还联系了4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进行询问调查,来证实4名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借贷真实性。”

  

最终,西塞山区检察院确认这4起案件的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是虚假诉讼。针对这4份调解书,该院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

  

尽心接待群众来访,重点服务非公经济,加强诉讼监督,离开西塞山时,雨下得正急,西塞山检察工作如雨点打落在地上一般,在记者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也必然会让西塞山区检察院收获更多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史绍丹 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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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位于长江中游南岸,矿产资源丰富。西塞山区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44人。2014年底,作为湖北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该院经过报名、考试、考核、审批、公示、宣誓等程序,确定了17名检察官计入首批员额。同时,按照向业务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化了4个业务部门检察辅助人员的选任配备。2014年,该院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201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官方微信

本文登载于7月5日《检察日报》,点“阅读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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